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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富阳 时间:2021-11-30 作者:富阳 浏览量: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批准,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0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其中岗位所需工作经验年限是指从事与招聘岗位明确的专业工作累计年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入工作年限;

7.涉及年龄及工作经验年限的要求,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10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街12号,区财政局综合楼二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571-61765687,0571-63105890。

3.报名所需资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二);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三);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所需资料不全、联系不上者视同初审不通过;工作组会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审,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允许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者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


(三)考核。考核包括综合能力评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能力评分、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30%、30%和40%。

报考本级招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合格者全程参加综合能力评分、笔试和面试三个考核环节;报考子公司招考岗位的,按每个考核环节设定的比例,确定下一环节入围人选。

1.综合能力评分。工作组会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综合能力量化评分(附件四)。

报考子公司招考岗位的,根据综合能力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0确定该岗位进入笔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综合能力评分并列的,则同时确定为笔试入围人选。对于通过资格复审报考人数不到10倍的,该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综合能力评分后均进入笔试。确定为笔试入围人选的名单在富阳政府网公布。

2.笔试。笔试采用综合卷,以闭卷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成绩查询请关注富阳政府网。

3.面试。面试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考官聘请相关专家组成。

报考子公司招考岗位的,根据招聘报考人员综合能力评分30%、笔试30%的合计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3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合计成绩相同,则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比例不足时全部进入面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同自动放弃,按该岗位合计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后不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按综合能力评分30%、笔试30%和面试40%加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加权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面试成绩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居高的在前。

1.体检。确定的体检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相关考察政审。发生如下情况的,考察不予通过:

⑴报名时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

⑵考试期间作弊的;

⑶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考察结果不宜招聘情况的;

⑷有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近三年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

⑸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财务管理岗位。

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富阳政府网公布。


(五)公示和录用。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富阳政府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或公示结束后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职使用情况的,予以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批准招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

若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被淘汰的,或逾期未能报到的,可根据需要在该岗位中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招聘程序进入下一考核环节。经考核考察,认为某个岗位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该岗位可以空缺或核减招录人数。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对所有报考人员实行“亮码+测温”工作,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人员方可参加。所有报考人员在过程中需佩戴口罩,按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进行。如在报考前14天有疫情风险等级较高区域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报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其他防疫要求参照区防控指挥部相关防控规定执行。

2.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组为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组,负责招聘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情况可直接向监督组反映,监督电话:0571-63155256。


附件一:招聘计划表.docx

附件二: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三:工作经历证明.docx

附件四:综合能力量化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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